周文斌在庭審中。
  12月11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已經進入庭審第三天。連日來,每天早上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都有一批南昌大學的學生冒著寒風排隊進行安檢,旁聽這起備受關註的案件。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在長達22頁的起訴書中指控,周文斌利用職務之便,從2002年元旦期間收取第一筆10萬元賄賂款開始,一直到2013年4月他在浦東機場收受的最後一筆1萬元“好處費”為止,在跨度長達11年的時間里,涉及的行賄人共有26人,受賄次數累計100餘次,涉及財物2000多萬元。
  “最年輕大學校長”帶病提拔
  周文斌,1960年10月生,湖南省衡陽人,原系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正廳級)。2013年5月9日,周文斌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6月被免去南昌大學校長職務。
  在開庭前,南昌市中院對此案進行了通報。南昌市中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張萍介紹說,2013年9月26日,周文斌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西省公安廳刑事拘留;9月30日,經江西省檢察院決定逮捕,10月8日由江西省公安廳執行逮捕。
  據檢察機關指控,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後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和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226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韓元90萬、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價值3.86萬元)、IPAD MINI平板電腦一部(價值0.2萬元)。
  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記者通過起訴書發現,在南昌大學校園建設中因工程承接等基建建設產生的“好處費”,以及學校職工、幹部乃至教師為升遷請托,乃至要求對方予以照顧、關照等等理由給出的“紅包”,成為周文斌2000餘萬元受賄款的主要來源。
  起訴書指控,周文斌收受的第一筆賄款,是早在其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後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期間,因為幫助沈某等人承建東華理工學院南昌校區團購房項目,而在2002年元旦期間收到了一個由包工頭送出的金額為5萬元的紅包。
  從2002年元旦到2003年4月,周文斌僅在東華理工學院南昌校區團購房一個項目上,就總共收取了7次紅包,金額達345萬元人民幣。特別是他在2002年12月履職南昌大學,成為江西省歷史上最年輕的大學校長後,受賄次數和金額呈“井噴”爆發,其中比例占據了受賄次數和金額的九成以上。
  周文斌被指控的逾2000餘萬元受賄款中,其中最大金額的一筆是某投資公司為獲得並感謝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審計決算等方面的關照,其相關負責人先後9次送給周文斌的人民幣410萬元現金和30萬元港幣。
  據檢方指控,周文斌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地點多是集中在南昌大學北區辦公室、前湖校區辦公室等辦公地。此外,咖啡廳、飯店等餐飲娛樂場所也是他收受賄款的主要發生地。
  當庭否認部分被指控事實
  12月9日9時30分,此案在南昌中院第一審判庭正式開庭。當天,周文斌帶著深色框架眼鏡,灰色西裝外套內穿著白色襯衫及黑色毛衣。在被法警帶上被告席時,周文斌還面帶微笑和昔日同事打招呼。
  記者在現場看到,可容納數百人的庭審現場座無虛席。除了周文斌的家屬到庭旁聽以外,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省內高校負責人以及南昌大學學生等共300餘人,也到庭旁聽了案件審理情況。
  起訴書稱,案發後,辦案機關已依法扣押周文斌贓款人民幣1736萬餘元、港幣10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以及IPAD MINI平板電腦一部等財物。但對於公訴人所說的辦案機關已依法扣押周文斌贓款人民幣1736萬餘元,周文斌表示,其中僅有小部分與本案有關,其它均與本案無關。
  在法庭調查階段,周文斌對公訴人所指控的絕大部分事實表示否認:“第一類工程承包商中的8個案子41起、共受賄2145萬元人民幣全都是沒有的,一分錢都沒有。只能說30萬元港幣中有10萬元港幣,當時林某某在香港給我港幣的時候並沒有具體的請托事項。”
  周文斌所指的10萬元港幣系公訴人指控其受賄罪中的第一條,即在2004年至2010年,林某某分別以多家公司名義承接了南昌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人文與法學院教學樓、國際交流中心、學生公寓等工程,為感謝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審計、結算等方面的關照,林某某送給周文斌現金共計人民幣410萬元、港幣30萬元。
  除了工程承包商外,檢察機關還指控周文斌收受部分校內下屬為得到提拔、重用等給其送的財物。對此,周文斌稱:“該部分指控的128萬元總體上是有的,但不認為這部分錢屬行賄,而是單位年節福利,嚴格來說我不應該收,但我不認為這是受賄。而除了福利以外,還有講課費、出國公雜費、加班費、監考費等。”
  “情人”系學校團購房開發商
  此外,關於挪用公款,周文斌辯稱:“這是學校與江信國際合作開發的團購房。由於當時買房老師的名單還未確定,所以3675萬元是由學校幫老師代付的預付款,並不是給開發商的錢。後來,由於土地出讓金提高了,因此原先的預付款勢必需要增加,這才加了2200萬元,而該筆費用全部用於幫老師代付的預付款,沒有一分錢用在我個人身上。”
  公訴人訊問周文斌何時得知其“情人”沈某某系南昌大學與江信國際合作開發團購房的房產開發商時,周文斌稱其一直都不知道,直至接受紀委調查後才知道。
  而當公訴人提出是誰向南昌大學出示關於要求增付2200萬元預付款函時,周文斌稱對此函不知情。公訴人提出該函有其親筆簽字同意支付時,周文斌才稱系沈某某向其出具的,但表示認為沈某某當時在做基建,而不是代表開發商。
  庭審現場,周文斌有數名親屬旁聽,其中就有她的兩個姐姐和一個小妹。據瞭解,周文斌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在三姊妹的心中,周文斌從小十分努力,直至當上廳官。據周文斌的大姐介紹,周文斌與妻子在高中時是同學,夫妻感情也很好,至於檢方指控中提到的周文斌情人沈某某,她說,周家人對這個女人的存在並不知情。
  說到妻子,周文斌忍不住在庭上失聲痛哭。記者在現場看到,他摘下那副黑框眼鏡,不時擦拭眼角,“妻子身體不好,剛做完手術不久,看到她在看守所說明情況,心裡十分難受。”
  據悉,由於案情複雜,庭審程序仍停留在法庭調查階段,原本預計三天的庭審將被延長。
  法制網南昌12月11日電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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